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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東:6.5%海域水質屬劣四類
編輯:南方日報 日期:2013/8/1 9:58:14 閱讀:2314
據悉,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近日在檢查《廣東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〉辦法》實施情況時發現,2012年,Ⅳ類和劣Ⅳ類海水水質標準的海域比重仍占1.9%和6.5%,主要集中在珠江口、柘林灣、汕頭港等河口海域和湛江港、水東灣等局部水交換不暢的港灣,主要超標污染物為營養類物質(無機氮、磷酸鹽)。
檢查中還發現,部分海域海洋生物資源有衰退趨勢。大亞灣、珠江口海域等近海魚類產卵場、索餌場和洄游通道受到破壞。違規向海洋傾倒廢棄物的現象時有發生,違規用海現象仍然存在,船舶污染海域風險越來越大。
(部分內容源自網絡,編輯:xiao)
秦泰盛
2013.8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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